好久沒更文了(老套)

可是實在不知道要更新什麼(揍)

所以這次就放上以前打的舊文吧!

不過先說好,這不是原創,只是改寫喔!

 

第一回 最初的逆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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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幾滴血從一個沾滿了鮮血的凶器——小型雕像上滴落,而一雙蒼白冒汗的手緊握著這個思考者的雕像。令人觸目驚心的,是地上躺著一個年輕女性的屍體,血正由她的頭部一點一滴地滲透至地板的縫隙中。

  「……混蛋,爲什麼我會碰到這種倒楣事……!!」

  望著體溫漸漸褪去的女性遺體,男子沉重的呼吸聲夾雜著恐懼的表情。

  「……我可不能就這樣被抓住……所以……所以一定要找個人嫁禍,可是要找誰呢……?」

  男子的心裡,突然在那瞬間閃過一個主意。

  「……對了,就找那傢伙……!」

  「如果嫁禍给他的話嘿嘿……」

  他嘴角楊起不懷好意的笑容……

 

  8月3日,9:47AM

  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

 

  大家好,我的名字叫做小悠,今年22歲,是個三個月前才剛當上律師的新人。今天,是我第一次上庭辯護。

  

   呼,很久未試過這麽緊張了……

 

  「啊,早上好,看來我是趕上了呢!」

  耳邊響起熟悉的女性聲音,抬起頭來,那個聲音的主人便出現在我面前。

  「所長,抱歉……妳明明那麼忙……」

  那麼,先和各位介紹一下,這個人是我的上司兼老師,綾裡律師事務所的現任所長˙綾裡千尋。

  「不,能看到可愛部下的辯護,我覺得已經很值得了。」她勾起嘴角說。

  「第一次站上法庭,緊張嗎?」

  「呃……嗯……」抓了抓頭,我不知該如何反應。

  「不過…怎麼突然強烈主張替委託人辯護呢?」

  所長似乎是對這一點產生濃濃的興趣,臉上充滿了『求知』的慾望。

  我點點頭……我敢打賭我比誰都了解他,所以不相信這傢伙會是罪犯。

  「這……替他伸張正義其實有原因的——我還欠他一個人情。」

  「人情?」

  「也沒什麼,就是小學學級審判的事情…」

  話還沒說完,這時傳來一陣很不相識的喧嘩聲。

   某個滿頭金髮的男人哭鬧著來到我的面前,他一心想尋死,因為沒多久前他剛失去了最心愛的女友。

  「我要死!我現在就死給你看!」

  「喂喂,冷靜點!」

  看到滿臉是淚的他,難以想像這樣軟弱的人就是殺害自己女友的罪犯,但報紙確實是斗大的寫著……嫌疑犯『小叮噹』,對,這正是他的本名。

  「小悠!是誰?到底是誰?!是誰殺了她?」

  喂喂…報紙上說的人就是你啊……

  這樁案件說來很簡單,高級公寓的某個房間裡,一名年輕的女子被殺害。被逮捕的是和她交往的不幸男人——小叮噹,他是我從小學時代開始親密的朋友。

  傳說只要是有他在的地方就會發生事情,人稱『果然在背後有個小叮噹』的名言也被流傳了24年,可是我可以保證他絕對不是甚麼壞人,只能說他真的是很倒楣!

  雖然他長得有點像是不良少年,但事實上是個好人,這點我比誰都還要來得清楚,因此殺人這種事情絕對不可能會是他幹的。所以,我絕對不會讓他被判有罪!

 

  同日,10:00AM

  地方法院第二法庭

  

  裁判長宣布審裡開始,檢察官表示準備完畢。

  我雖然也表示作為被告的律師已經準備完畢,但腦子裡卻不安的一片空白……裁判長或許是看到我的異狀試圖來關心。

  「看來你似乎很緊張……?」

  「是、是、是的,因為這是我第一次上法庭,所以……」

  該死的,居然結巴起來了!

  「這樣是不行的!這種情況你應該要冷靜才像個辯護律師!」

  「抱、抱歉!」

  我不安的冒著汗,腦子裡一片空白。

 

  「那麼我來問一下被告的名字?」

  「小叮噹。」

 

  「現在審理的是殺人事件,請說出被害人的名字。」

  這個我在之前已經看過手邊的資料好幾遍了,嗯…哎喲…呃?呃啊啊啊!糟、糟糕居然忘了啊!而且還是一乾二淨?!是什麼名字來著!

  有點敗給自己的感覺……等一下,現在不是佩服自己的時候啊~

  「小悠!居然連被害者的名字都忘記了?!你也太糊塗了吧!唉唉……如果有什麼不懂的事你隨時都可以查看這本《法庭紀錄》,拜託…我求你!」所長無奈地服著額頭,把一本似乎紀錄很多資料的本子交給我。

  是在說這個東西吧?我打開從所長那裡得來的記錄本。

  「唉唷唷,我的頭開始痛起來了……」

  我手忙腳亂地快速瀏覽裡頭的內容,又重新喚起之前曾經讀過很多遍的資料回憶。

  嗯……我想起來了!

  「日高美佳。」

  22歲,模特兒,在公寓裡過著單身生活。

 

  「那…被害者的死因?」

  「遭鈍器重擊。」

  死亡時間是在七月三十一日,下午四點至五點。

 

  「嗯……看來你現在似乎比較蠻冷靜了,那麼審判開始。」

  「檢察官,我有問題想要問你,正如律師所說,被害者是被鈍器敲打致死的,那鈍器具體是指?」

  「是一個『思考者』的擺設,就橫放在屍體旁邊。 」

 

  擺設品的資料被記載到《法庭紀錄》中。

 

  「接下來,可以把証人帶上庭了吧?」

  「不不不,裁判長,可以的話我想先盤問被告。」

   剛剛太緊張了,都沒再注意這個檢察官的說。現在仔細看看,是個年紀稍大的檢察官……亞內武文,52歲……相當是我年紀的兩倍……不妙……是個經驗老道的人啊!

  「聽清楚,盤問是辯護的關鍵,可以從中找到反擊的機會!只能祈禱被告不要多出一些多餘的話了…」

  真擔心耶……小叮噹動不動就會衝動請來……

 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  一陣吵雜後,小叮噹被警察帶上証人席,可是他的表情依然就跟在休息室時一樣,像是鬥敗公雞的表情。

  「被告,你是否最近被死者甩了? 」

  「不!別胡說八道了!你是在汙衊本世紀最好的一對戀人,只是最近不打電話也沒有見面而已。別小看我!」小叮噹漲脹紅了臉,激動的都在狂敲証人席的桌子。

  怎麼一上來就這樣……拜託你別激動啦……

  「我們通常把這種情況稱作『被甩』,死者根本就是玩弄你,把你甩在一邊,被害前一天也是剛從海外旅遊回來。」檢察官摸了摸自己那頭稀疏的頭髮,帶著輕蔑的表情挑釁的說道。

  別以為頭髮少就囂張……不對,現在不是想這個的時候。

  「你、你、你說什麼!這肯定是假的,我不信!!!」

  「裁判長大人,這是死者的護照,死者在被害前一天,也就是七月三十日,人還在纽约。」

  檢察官遞出一本紅色的小本子,接著繼續說:

  「死者雖然是模特兒,但是收入並不多。身邊好像有很多給她小費稱為爸爸的人,死者應該是以這種援助交際的方式來取得錢財,才有辦法去海外旅行,很抱歉,被害者就是一個這樣子的女人。現在請問被告,你認為死者是怎樣一個人呢?」

  嗚哇…!這根本就是找藉口讓小叮噹有殺人動機嘛!!該阻止嗎?嗯。

 

  護照的資料被記載到《法庭紀錄》中。

 

  「混蛋,那臭女人竟敢耍我,我要宰了她!!!去天國問那臭女人吧!!」

   不是我說,你這傢伙也太容易上當了吧吧吧吧?!!!

  「裁判長……這麼下來,動機夠清楚了吧?」

  檢察官露出勝利的笑容接著繼續盤問小叮噹。

  「被告,事件發生當日,你去過死者房間嗎?」

  「這、我不記得有去過!」

  「不記得是嗎?那麼我來幫你恢復一下記憶。有位証人表示在發現屍體的前一刻目擊被告從現場逃走,他是事發當日在那棟公寓推銷報紙的人,請入庭山野星雄先生。」

  

  一名男子出現在証人席,他穿著紫色西裝,梳著常見的那頂西裝頭,滿臉微笑,給別人第一眼的感覺就是很正直那種,但畢竟人不可貌相,究竟是怎麼回事呢?請繼續看吧。

  「山野先生,你是做報紙推銷的嗎?」

  「對對,就是這樣沒錯。」

  是眼睛的錯覺嗎?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人很可疑。

  「那麼請你一此作証,把當天的事情全都告訴我們,並且請請律師開始詢問。」

  「詢問?」

  「所謂『詢問』就是找出証詞中的疑點。」原本一直保持沉默的所長說話了。「如果作為被告的委託人是無辜的,那麼証詞中一定有謊言的存在。關鍵就是在証物上或証物和証詞之間,會有不相符的地方。首先找出法庭紀錄和証詞矛盾的地方,然後把証物擺在証人面前。」

   嗯……原來如此!啊,証人開始說話了!唔……剛剛恍神了一下。

  「我看到那房間的門開了一半,於是就好奇的往裡面瞧,結果唉唷──有人死了,於是就想到要報警,可是卻發現她屋子裡的電話沒辦法使用…」

  聽完証人的証詞,裁判長閉上眼睛,似乎在思考什麼,一會兒他又睜開雙眼。

  「現場的電話爲什麼不能用?」

  「是這樣的,裁判長,公寓一點到六點左右案發公寓都是停電的狀態。。」檢察官回答。

  「但即使停電,電話還是可以使用的不是?」

  「是的,但是因為那種電話是子母機,,子機需要電而無法使用,証人使用的就是那種電話的子機。裁判長,我們已經準備了停電紀錄。」

 

  停電紀錄的資料被記載到《法庭紀錄》中。

 

  「還有,時間我記得很清楚,是下午2點。逃走的男人就是報告,絕對錯不了!」証人繼續說。

   小叮噹喔喔,你為什麼不把一切告訴我?這樣我怎麼替你辯護啊!

  等等…剛剛証人的話,下午兩點?這個不就跟那個東西矛盾了嗎?

  「等一下!」

  我被自己那一瞬間作出的反應嚇一跳,但是接著繼續說:

  「被害者的解剖紀錄寫的很清楚,被害者的死亡時間是下午四點到五點!下午2點發現屍體是絕對不可能的,怎麼會相差整整2小時…?」

  「啊,這是因為…嗯…」証人的臉色一片慘白,驚訝的緊緊抓住衣領,明顯亂了陣腳。

  「反對!或許只是記錯了,這種小細節……」檢察官試圖反抗。

  「不,我可不這麼認為。証人,你怎麼那麼確定發現屍體是下午2點?」裁判長搖了搖頭,淡淡地說。

  山野呆愣了一下,搓著冒汗的雙手,結結巴巴的說:

  「哎…嗯…這到底…到底是為什麼呢?那、個…我、我想是因為有個聲音…對!好像有個音效…像是電視的報時…但是電視報台不可能差2個小時,可能是錄影像的什麼吧?」

  哎,這傢伙,還要再繼續說謊下去嗎?

  「不可能,証人,請看這個,」我拿出剛剛檢察官遞出的停電紀錄。「事發當日,整棟大樓都是停電的狀態,所以要聽到電台報時的聲音……是絕對不可能的!!」

  「不、這…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……?啊,我想起來了!」

  「希望你一開始就做正確的証詞,山野先生。」裁判長一臉狐疑的看著山野。「你越來越可疑了。」

  難道……他是犯人?!這麼一想還覺得他可疑……還怪怪的扭來扭去,算了,繼續猜測也不是辦法。

  「果然不是聽到時間……而是看到到的!現場不是有一座鐘嗎?就是那個凶器!」

  「是看到鐘?這就合理了,有人有意見嗎?」裁判長看向我。

  「不,我反對!」

  我掃了山野一眼,拿起檢察官示出的擺設品資料。

  「凶器…就是這個擺設!他哪一點像鐘啦?」

  全場目光全部聚集在那個『沉思者』的擺設品。也對,光看外表確實和實際的鐘撇不上任何關係。

  「你…你是什麼東西,一開始……就擺出一副了不起的樣子?!」

  看來對方也到了極限,開始失去冷靜對我罵起來。

  「這個不重要,先生,請你回答我的問題!」

   嘿嘿,這樣他就沒轍了吧……我怎麼覺得我好像變成壞人了…?

  「恕我打斷,裁判長,」這時亞內說話了。「這個擺設,其實証如証人所說的,是個座鐘。他的脖子是個開關,一按就會報時,因為不像鐘,所以才會把他歸列為『擺設』。」

   天呀,這個比空氣還沒存在感,啊,不是啦!亞內這傢伙……!我居然忘了還有他的存在……唔。

  「原來如此,兇器還是座鐘樓呢,律師?還有問題嗎?」

  「我有個很大的問題,要弄清楚這擺設是個鐘…應該要拿起來看過一下才知道。」

  別鬧了,這招對我沒用,我還有其他的辦法可以想,檢察官……啊,叫什麼來著的?呃呃…賽亞?不對,亞空?也不對!嗯……算了,這個不重要。

  「這倒也是……」

  「為什麼你會知道那個擺設是座鐘呢?那一定是因為你當天進入了那間房間裡。所以說,那天用那座鐘打倒死者的人肯定就是你!」

  我停頓了幾秒,吸了一口氣。

  「由於擊打他時的震動,讓那座鐘響了!所以你聽到了報時聲!,山野先生……你當時也很吃驚吧,擺設突然發出音效,這個音效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所以你對時那間記得異常清楚!」

  「反對!我反對!你那信口開河的發言!」檢察官一如反常的抓著桌子低聲嘶吼著。

  「信口開河?你這麼認為嗎?那麼你看看証人的臉!!!!」

  現在証人山野正緊抓著自己穿著西裝的衣領,臉上不停的冒出冷汗,講起話來顫抖的也越來越嚴重。

  「我當時……確實……聽到了……不……是看到了……」

  山野原本緊抓著一領的手這時移動到頭的部位,接著整個人就失控的把『頭髮』丟向我……哎呀呀呀!

  「啊啊啊啊……真煩人,竟然對這些瑣碎细小的事抓住不放。就是那傢伙,我看見他了,死刑!把他處死…… !!」

   別鬧了!居然就這樣找我出氣啊!!

  「請、請等一下,裁判長,律師剛才的話沒有証據!」

  「律師,檢察官所說的証據……你有嗎?」

  「這是非常簡單就能知道的事。山野先生聽到的事這座鐘的音效要証明這一點,只要……」我一手插腰,另一隻手則手掌攤開伸出來。「我們當場讓這個鐘報時!裁判長,請把那座鐘借我一下!」

  裁判長先是愣了一下,請在一旁的人將鐘交給我,我一拿到鐘便依照檢察官一開始所說的,找到時鐘脖子上的開關。

  「準備好了嗎?仔細聽囉!」我向在場的的大聲宣布,然後按下開關。

  原本在竊竊私語的旁聽觀眾,此時也都閉口不說話,現場呈現一片寂靜的狀態,全部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座鐘上面,接著……

  

  『嗶……嗶……現在大約是九點二十五分……』

 

  「怎麼是個會說話報時的鐘…!」第一個開口說話的是法官,且雙眼瞪大,表情顯得相當驚訝。

  「因為他是『沉思者』吧…」這麼說來時鐘的外表作的確實像是我所謂沉思者的模樣。

  「所以說,報時又能說明什麼呢?」

  「亞……呃,檢察官,借問一下,現在時間是?」

   差點就叫錯了,好險!

  「十一點二十五分…啊!」亞內忽然想到什麼的大叫一聲。

  「也就是說,這個鐘慢了兩小時!與在殺人現場山野先生聽到的報時是一樣的!如何?山野先生?」應該沒有什麼藉口了吧?就這樣一股作氣………

  「很可惜!律師!你漏掉一點!!這個鐘確實好像慢了兩個小時,但是!這個鐘在事發當天是不是已經慢了兩個小時?只要不能證明這一點,其他的証明就白費了!」

  騙誰啊?這種事情現在怎麼可能証明?!可惡!差一點就要成功了……

  「看來你無法証明呢…律師。這樣的話,正如山野先生所說的,你無法告發他。真是遺憾…」法官又搖了搖頭,這是第幾次搖頭呢?我說這也不重要啦!「山野先生的詢問就到這裡結束!」

  山野的表情稍稍變得冷靜下來,接著就破口大罵:

  「人家特意趕來給你們做証……竟然認為我是兇手!所謂的律師都是些殘酷無情的傢伙!真是的。」

  可惡!山野這傢伙!對不起…小叮噹境差那麼一點點,我已經什麼都做不了啦,抱歉……

  「等、等一下!」某個聲音,是某個人大吼。

  本來要離開的旁聽觀眾、法官以及檢察官,當然也包括山野,都像是受到驚嚇的小鳥般瞪大著眼睛。

  「所長…」我知道那個聲音,也認得那個聲音。

  「不能放棄!小悠!現在還不能放棄……知道嘛!好好想想!」所長責罵一臉失望的我。

  「沒辦法…所長……已經無法證明了…」

  「嗯…那麼,乾脆就把思路逆轉過來!這個時鐘事發當天是不是已經慢了兩個小時?不要這麼考慮……」所長給了思索了一下。「而是去想想,為什麼時鐘會慢兩個小時!想想看,什麼理由?為什麼呢?」

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「啊!有了!這個我大概知道了!」我恍然大悟,終於曉得接下來自己該怎麼辦了。

  「怎麼了?事發當天時鐘已經慢了…你真的能夠証明這一點嗎?」

  「哈,能証明的話,你就試試看啊!」

  別笑,山野星雄,我馬上就能讓你啞口無言了……!

  「就是這個!」我拿出死者的護照。

  「被害著在事發前一天才剛剛回國,大家都知道,紐約和日本之間有14小時時差!日本的十六點整相當於紐約的凌晨兩點!從時鐘上看…正好有兩個小時的時差!被害者回國後,還沒來得及去調回時間差!所以你聽到的時間才會矛盾相差兩個小時!怎麼樣?山野先生?」

  然後……山野先生就這麼等下去了,沒看再站起來……全場一陣轟動。

  「肅靜!肅靜!」裁判長用力敲了敲手上的木鐘。「目前事件可以說發生了大逆轉…亞內檢察官…山野先生呢?」

  啊……原來他叫亞內啊!我想起來了!

  「是,現在已經被緊急逮捕了,法官。」

  「那個……律師,老實說,你讓我大吃一驚,你不僅這麼快解救你的委託人……還找出真正的兇手呢!」

  「不,沒什麼」

  「現在向被告人宣告,無罪!!好,今天就此退庭。」

 

  山野星雄……是個闖空門的慣犯,常藉著推銷報紙為幌子,瞄準那些沒人在的屋子!

  那天……小叮噹去屋子時,被害者不在家……他走了之後,山野假裝推銷報紙侵入了屋子!正在搜尋值錢物品時,被害者回家了!手忙腳亂的山野拿起身邊的擺設……

 

  8月3日,2:32PM

  地方法院被告地2候審室

 

   我像是鬆了一口氣似的整個人癱倒在休息室的沙發上。

  「小悠!幹得漂亮!恭喜你!」所長從休息室的門口出現,走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。

  「謝了,所長,多虧你我才……」

  「不,沒這回事!無論如我很久沒如此爽快過啦!呵呵,這可是你的功勞啊~」

  所長,好像是第一次笑這麼開心,對了,說到開心,小叮噹那傢伙應該更是開心死了吧?

  小叮噹忽然從我旁邊冒出,這可把我給嚇著了,但是真正嚇著他的不是這個原因,而是……

  「小悠,我要死了啦…」小叮噹一臉哭喪的表情,活像是要被判死刑的樣子。

  「喂,小叮噹你那什麼話啊?!無罪耶!高興點嘛!」我無奈的揮揮手。

  「怎麼可能……美佳他……再也不會回到我身邊了……」

  「啊,這就……」

 

  一陣尷尬氣……

 

  「不,還是要恭喜吧?恭喜小叮噹無罪呢。」所長首先打破沉默。

  「說到這個……啊,對了,這個給妳們。」

  小叮噹手上拿著……

  「哎呀?!給我的?這不是那件証物嗎…?」

  是沉思者的擺設。

  「事實上,是我為她製作的鐘,她一個,我一個。」

  「這個?是你親手做的?」所長接過小叮噹的東西稍微把玩一下。「這樣啊…那我就收下當紀念品囉!」

  「只是…小悠,我如此的愛她?可是那女人只把我當成玩具!實在是太傷心啦!」小叮噹一付眼淚快掉下來的樣子,眼睛緊盯著擺設不放。

  「你……真的這麼認為嗎?」所長雙手抱胸,用一種試探的眼神問小叮噹。「她用她的方式愛著你啊!」

  「哈,算了,別安慰我呃啦!」

  「算了,就這樣說妳果然不會相信,喂,小悠把東西拿給他看吧!」

   我說所長啊,我覺得你這麼叫我,感覺有點像是在叫狗過來耶……

  「這個擺設啦,她是帶著這個東西一起去旅行的。」

  「可能是一時找不到別的鐘吧……」

  「啊?真的?你真的這麼認為他會帶這麼重的東西出國嗎?算了,接下來的事情就你自己想吧。」

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「喂,小悠!這件事託你真的是託對人了!真是謝謝你,兄弟~」小叮噹對著我豎起大拇指。

 

  小悠,証物就是這樣一種東西,從不同的角度看,它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。人也是這樣,我們並不知道被告是有罪還是無罪。但是作為律師,我我最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,相信委託人,就是相信自己。小悠……變得更加堅強吧……自己堅信的東西,即使到最後也不能放棄。

 

  「那我們也回去吧。」所長提議。「今晚我要大吃一頓,也當作是慶祝小叮噹先生無罪!」

  「是,遵命!」

  「啊,想起來了,你說你欠小叮噹先生一個人情……有空把事情告訴我吧……我對那個非常感興趣……」

  「一言為定,一定的,所長。」

  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   我的第一個案件就這樣結束了,在去餐廳的路上,小叮噹一邊說著『喂喂,小悠有朋友還真的是不錯呢!』並且拿出沉思者的座鐘把玩,根本就不想付請我當律師的辯護費?!唉,重點不是這一句,而且…………不幸的………那座鐘………又再一次的招來一件大慘事………我與所長約好要告訴小叮噹的事情………永永遠遠的再也無法實現了……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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